禁限寄动植物脂肪、油脂及其裂解产品;加工的可食用脂肪;动物或植物蜡(中国香港)
发布时间: 2024-11-06 08:58 浏览量:57
三、动植物脂肪、油脂及其裂解产品;加工的可食用脂肪;动物或植物蜡
1.动植物脂肪、油脂及其裂解产品;加工的可食用脂肪;动物或植物蜡
(1)限制收寄
- a.根据《废弃物处置条例》(第354章),若该类物品涉及废弃物,其进口或出口均须获得许可证,但《条例》中附表6内所包含的物品除外(前提是未受污染,且可作回收或再利用)。有关管制的详情请见: www.info.gov.hk/epd/。另,自1998年12月28日起,禁止从列支敦士登、经合组织国家和欧盟成员国进口危险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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