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限寄纺织物和纺织品(中国香港)
发布时间: 2024-11-06 08:58 浏览量:61
1.丝绸;羊毛,动物的细毛或粗毛;马毛纱线和机织物;棉花;其他植物纺织纤维;纸纱和纸纱机织物
(1)限制收寄
- a.在进口该类前,须由贸易及工业署发出进口许可证;或根据纺织品交易商注册计划,进口商如获豁免发牌,则仅须提交进口通知书。作为个人物品或礼品进口的纺织产品、尺寸不超过0.8平方米的空运布条和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空运样品纱线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对于以私人物品或礼品形式进口的纺织品,空运进口面积不超过0.8平方米的布条及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样品纱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
- b.根据《废弃物处置条例》(第354章),若该类物品涉及废弃物,其进口或出口均须获得许可证,但《条例》中附表6内所包含的物品除外(前提是未受污染,且可作回收或再利用)。有关管制的详情请见: www.info.gov.hk/epd/。另,自1998年12月28日起,禁止从列支敦士登、经合组织国家和欧盟成员国进口危险废物。
2.人造长丝;人造纺织材料制的带材等;填絮、毛毡和无纺布;特种纱线;麻线、绳索、缆绳及其制品;浸渍、涂布、覆盖或层压的纺织物;工业用途纺织品;非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服装配件
(1)限制收寄
- a.在进口该类前,须由贸易及工业署发出进口许可证;或根据纺织品交易商注册计划,进口商如获豁免发牌,则仅须提交进口通知书。作为个人物品或礼品进口的纺织产品、尺寸不超过0.8平方米的空运布条和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空运样品纱线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对于以私人物品或礼品形式进口的纺织品,空运进口面积不超过0.8平方米的布条及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样品纱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
- b.根据《进出口(战略品)条例》(第60G章),该类物品的进口(包括转运)须获得进口许可证。
3.人造短纤维;其他化纤制品;套装;旧衣服和旧纺织品;破布
(1)限制收寄
- a.根据《进出口(战略品)条例》(第60G章),该类物品的进口(包括转运)须获得进口许可证。
- b.在进口该类前,须由贸易及工业署发出进口许可证;或根据纺织品交易商注册计划,进口商如获豁免发牌,则仅须提交进口通知书。作为个人物品或礼品进口的纺织产品、尺寸不超过0.8平方米的空运布条和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空运样品纱线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对于以私人物品或礼品形式进口的纺织品,空运进口面积不超过0.8平方米的布条及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样品纱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
- c.根据《废弃物处置条例》(第354章),若该类物品涉及废弃物,其进口或出口均须获得许可证,但《条例》中附表6内所包含的物品除外(前提是未受污染,且可作回收或再利用)。有关管制的详情请见: www.info.gov.hk/epd/。另,自1998年12月28日起,禁止从列支敦士登、经合组织国家和欧盟成员国进口危险废物。
4.地毯和其他铺地织物;特种机织物;簇绒织物;花边;挂毯;饰物;刺绣;针织或钩编织物;针织或钩编服装及服装配件
(1)限制收寄
- a.在进口该类前,须由贸易及工业署发出进口许可证;或根据纺织品交易商注册计划,进口商如获豁免发牌,则仅须提交进口通知书。作为个人物品或礼品进口的纺织产品、尺寸不超过0.8平方米的空运布条和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空运样品纱线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对于以私人物品或礼品形式进口的纺织品,空运进口面积不超过0.8平方米的布条及每种纱线重量不超过1.2千克的样品纱,免予进口许可证。根据《动植物(保护濒危物种)条例》(第187章),进口含有某些濒危动物毛发的织物或纱线需要获得单独的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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