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限寄规定(中国澳门)
发布时间: 2024-11-16 08:58 浏览量:173
1. 包含淫秽、有伤风化、违反法律或诽谤内容的物品;
2. 恶意中伤收件人、煽动犯罪或违反法规的物品;
3. 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;
4. 旨在妨碍司法程序的物品;
5. 可能给当地邮政操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导致其他物品、设置或装置损毁从而危害邮政业务的易碎品;
6. 各种活物、毒品、精神药物、放射性物质、炸药、易燃物品或其他危险品(邮联法律法规定允许交寄的物品除外);
7. 钞票、纸币或其他可兑换的货币等价物;
8. 包裹尺寸或重量不合规、不符合最大和最小尺寸规格要求的物品;
9. 不具备进出口或流通所需合法授权或文件的物品;
10. 通常会给邮政企业、收件人或第三方造成危害的物品;
11. 法律明令禁止的物品;
12. 未经授权的广告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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